第四百七十六章 闹上法庭-《轮回路上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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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父、刘母却光着头来到仗义律师事务所。坐在办公桌前的宗律师站起来迎接他们。

    刘父就孙女英子姓氏问题指指点点向宗律师讲出原因。吴母帮腔说话,英子应该姓刘。

    宗律师静静地听一阵才明白过来,并拿出纸在上面写写画画,然后表态:这个官司有打赢的希望。

    在另一处的林峰附体亦光着头走进执言律师事务所。

    坐在办公桌前的龙律师让喘着粗气的林峰附体坐下来讲话。林峰附体把他妻子吴喜妹生孩子弄出姓氏纠纷的事儿一讲,龙律师就听明白了。

    林峰附体情绪激动地说,我妻子生下的孩子跟我姓,是天经地义的,因为我是孩子的爸爸。

    龙律师肯定他说得有道理,还说我乐意受理你孩子的姓氏纠纷案,这个官司有可能打赢。

    几天后,阴转多云。东吴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内一片肃静。庭内各就各位地聚集着审判长、公诉人、原告:刘父、刘母;被告:林峰附体,民事辩护律师:宗律师、龙律师等人。

    审判长把法槌一敲,宣布开庭。

    公诉人宣读原告申诉状。诉讼的焦点是:吴喜妹所生的婴孩英子应该姓刘,不应该姓林。

    龙律师代表被告林峰附体宣读了应诉状。

    宗律师当庭辩论,认为英子应该姓刘,理由有三:一是吴喜妹是刘家的媳妇;二是林峰附体仅仅是附体,客观上讲,这个附体就是刘雄的身体;三是这个婴孩的基因都是刘雄和吴喜妹身上的基因,也可以说,这个婴孩的血脉里流淌的是刘氏家族人的血液。从这三条理由来看,这个孩子本该姓刘,而不应该姓林。

    林峰附体一听满脸涨得通红,他从被告席上站起来,几乎用咆哮的声音讲,我反对。我觉得吴喜妹生出的孩子应该跟我林峰姓,也有三条理由:

    一是我和吴喜妹已经登记结婚。说着,他掏出结婚证书,在法庭上亮相。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,怎么可能娘生的孩子不跟父亲姓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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