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14章 愚蠢代价-《唐凡莫妍结局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也难怪公羊风华二人认准他就是唐小五后,转身就跑了,上面写着唐小五可轻松斩杀天人境强者!

    “这么详细?”

    唐凡吓了一跳,将手中的玉简扔给了柳园园。

    柳园园融入神识一看,也是脸色大变,吃惊道:“怪不得他们的出手如此精准,他们对我们丹宗很了解啊!这说明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说明,我们宗内有人叛变了!”

    唐凡冷哼一声,他怎么也没有想到,本来出宗是为了躲清净,结果又碰到了这种事,还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。

    “小五,我们现在怎么办?”

    柳园园问道。

    “说说你们的看法,从他们身上都发现了什么?”

    柳园园说道:“他们自称是太蜀宗的,可是我感觉哪里不太对。”

    另外一位丹师说道:“他们的目标很精准,对我们试炼及执行任务的路线也很熟悉,这说明情报准确。虽说,他们杀了一些我们的人,但是主要目的不是杀人,而是为了绑走玉简上的丹师……”

    “对了,他们好像不止对我们金丹宗动手,我记得之前在斗法时,听他们说过,好像他们还有一队人马,盯上了一批五仙宗的弟子!”

    “五仙宗的弟子?”

    唐凡越听越糊涂,这里是帝山山脉腹地,并不属于五仙宗的活动范围。

    “没错,我也听到了!”

    又有一位丹师附和道。

    唐凡又看向柳园园,问道:“我们在这附近,还有其它人试炼吗?”

    提及此事,柳园园的目光就黯淡了。

    他说道:“还有一些人,不过一些修为弱的,已经被斩杀了。我之前出面,才救下他们三人。剩下的,怕是他们有意留下的诱饵,为的就是吸引我们更强的丹师出来!”

    唐凡看向四人,说道:“你们四人先回宗吧,把此事向掌教汇报,你告诉他们,这伙人应该不是太蜀宗的。不过,从他们的修行的法术来看,应该与剑道有关!也说不准他们与太蜀宗存在一定的关联!这其中……一定还有隐情!”

    柳园园担忧道:“你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我去查个究竟,此事绝对比我们看到的还要复杂!对了,这个给你们……”

    唐凡又从乾坤袋中拿出了一些高阶的防御符箓,交给柳园园说:“你们现在就走,我留在这里,能吸引他们的火力!”

    “要不……”

    柳园园看着唐凡这样,突然不想离开了。

    唐凡明白他的意思,挥手打断了他的话:“回宗送信要紧,我不会有危险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柳园园不再坚持,同另外三人抱拳一拜后,朝金丹宗的方向飞去。

    唐凡盘坐在原地,他相信那位公羊风华肯定还会带着更厉害的强者返回的。

    唐凡虽然坐在那里,可是大脑的转动却没有停歇。

    他的脑中浮现着那些带着金色面具的黑衣人,还有他所斩杀的云长老,以及逃走的公羊风华……

    唐凡心里清楚,这一切,怕是整个灵界的动荡,也许还和灵殿有关!

    丹无极曾说过,各方都在为大战做准备。

    那么,以他对灵殿的了解,他们善于从暗中出手,说不定又酝酿出,甚至已经在执行什么可怕的计划了!

    这些情况,必须马上汇报给金丹宗的高层。

    他相信只有自己坐在这里等着,柳园园他们就可以平安回到金丹宗。

    毕竟,唐小五三个字,太有价值了!

    大约一刻钟之后,唐凡睁开了眼睛,抬头看向了天边。

    远远的,飘来了一片黑云,一股可怕的威压疯狂席卷,让整片天空都黯淡了下来。

    唐凡依旧坐在那里,泰然自若。

    “唐小五!你果然没有走,看来……情报中对你的介绍没有错,你还真是一个胆大包天,超级自信的家伙!”

    一声怒吼从黑云中传出,一道身影率先飞出,正是之前逃走的公羊风华。

    唐凡只是抬眼一瞥,懒得开口。

    这种外强中干,狐假虎威的货色,他见过的太多了。

    像这种人的存在,也无非是增加他的杀戮罢了……

    “唐小五,今日就是你的死期!任你在丹宗内如何厉害,今日也没有人能救你了!”

    公羊风华爆发速度,瞬间落在了唐凡头顶的虚空之上。

    他将修为爆发到极点,散发出了化神后期的修为。

    他的实力,比唐凡刚才斩杀的云长老,还强了一个境界。

    可是唐凡只是打了个哈欠,就像没看到他似的,目光依旧看向了后面的黑云。

    他在这片黑云中,感受到了天人境强者的气息……

    这个人,才能稍微的让唐凡提起一点兴趣。

    外界,没有人能真正了解唐凡的战力。

    因为,连他自己都不清楚……

    “唐小五,我在和你说话!”

    公羊风华很生气,以他的修为,什么时候被无视过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

    唐凡缓缓开口,拍拍屁股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确实比那位真正的公羊风华强了一点,但……那又如何?”

    唐凡微微一笑,满脸的轻视。
    第(2/3)页